建筑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招标应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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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程序如下:

一、做好招标准备工作

因为废标的理由,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没注意到!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资格预审包含

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

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出售招标文件

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五、接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六、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七、开标

时间、地点

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

参会人员签到

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主持唱标。

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投标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准备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评标报告

举荐中标候选人

九、定标

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书

做好谈判的准备

十一、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签约前合同谈判

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签约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

十二、退换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扩展资料: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无论是政府部门的招标信息平台还是其他招标网站,每天都会对外发布海量的招中标信息;用户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才能从庞杂的信息中筛选出少量有用的信息。RCC招标与公告信息网是基于公司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所创建的高效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全国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招标与公告信息。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工程专业技术咨询、规范招标行为、提高招标质量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工程招标代理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工程招标代理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也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招标行为简介

建筑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招标应当的方式)-第1张图片

建筑工程招标有什么程序?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招标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的过程,按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的程度,可将招标过程概括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1.招标准备阶段阶段 1)工程报建: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 2)选择投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范围;由工程情况确定投标次数和内容;由招标的准备情况学者合同的计价方式;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工程的招标方式。 3)申请招标: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申请招标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等内容。 4)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大致包括:招标所用广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2.招标投标阶段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日止,最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发布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概况和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 2)资格预审 3)招标文件;是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依据。投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5)标前会议:标前会议是投标截止日期以前,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又称交底会议。标前会议上补充的说明作为补充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投标人的过程。 1)开标:开标时,需要验标:确认无误后在宣读。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到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应审核是否是废标。 2)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程序(初评和详评);评标报告; 3)定标:定标程序,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车后30天内双方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1、 受委托人的委托,了解代理项目的情况并拟定代理合同;

2、 拟定招标计划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 发布公告并编制资审文件;(邀标没有资审步骤)

4、 进行资审工作,编制招标文件;

5、 发售招标文件;

6、 明确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7、 开标日组织投标文件的登记、开标、唱标以及评标工作;

8、 组织专家出具评标报告;附件:开标流程;

9、 协助委托方出具中标通知书,并协助合同谈判的工作;

10、 招标代理工作的总结。

开标会

1.会前准备工作

1.1.签收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且在开标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同时必须填写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

1.2.投标人代表签到

必须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表。

1.3.投标保函接收登记

投标人代表按招标书规定的时间、保函方式、保函格式和保函金额递交。

必须填写投标保函接收登记表。

1.4.参会各方领导签到(非投标人员)

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填写签到表。

2.开标会开始(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1. 主持人介绍开标会各方人员

(1)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公证机构人员、见证人员及监督人员等

(2) 各投标人代表

(3)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2.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废标条件和开标会程序

(1)开标会纪律: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2)废标条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函的。

(3)开标会程序:

1) 核对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人员的有效身份;

2) 招标人领导讲话;

3) 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投标人确认;

4) 验证和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

5) 投标书开标和唱标;

6) 公布标底;

7) 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

8) 开标会结束。

3.执行开标会程序

3.1.核对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人员的有效身份

(1) 请招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2) 投标人授权代表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表》

相关规定:

招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

核查各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

3.2.招标人领导讲话

有此项安排的招标人领导讲话,一般可以不讲话。

3.3.主持人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

主要介绍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标时间、答疑时间、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组成,发放和签收情况。可以同时强调主要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相关规定:投标人确认。

3.4.验证和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

(1)主持人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实际送达时间。

(2)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或公证机关)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

相关规定:

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不得进入评标。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招标办监管人员到场见证。

3.5. 投标书开标和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一般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开标、唱标。

唱标人唱标内容一般包括: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质量奖项等方面的承诺

替代方案报价

投标保证金

主要人员

唱标人依唱标顺序依次开标并唱标

1) 开标人在监督人员及与会代表的监督下当众拆封,拆封后应当检查投标文件组成情况并记入开标会记录;

2) 开标人将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唱标的文件交唱标人进行唱标。

注:记录人开始如实记录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出席开标会的各单位及人员、唱标记录、开标会程序、开标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情况,有公证机构出席的还应记录公证结果。

相关规定: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同时宣布;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的投标文件不唱标,但须在开标会上说明。

3.6.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对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注明,但必须对没有异议的部分签字确认。

3.7.公布标底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公布。唱标人公布标底。

3.8.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封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文件约定在评标前先进行清标工作的,封存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于清标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介绍?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建筑网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资料: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的基本原则:

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就是招标活动要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在招标过程中要将招标信息、招标程序、评标办法、中标结果等按相关规定公开。

1、招标信息公开 招标活动的公开原则,首要的就是将工程项目招标的信息公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阶段,各级地方政府网站或指定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可以发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如果要进行资格预审,要求将资格预审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资格预审条件载明于公告中。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公开招标公告所要求告之的内容在邀请书中予以载明。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内容要包括让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竞争所需要的信息。

2、招标投标条件公开 招标人必须将建筑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准备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日实施进度计划、招标组织机构、设计及监理单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向社会公开,以便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和接受社会监督。

3、招标程序公开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将招标投标程序和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注明清楚,以便投标人准时参加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招标投标活动加以监督。开标应当公开进行,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应当与招标文件中预定确定的相一致。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管理相关单位代表参加。招标人把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并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4、评标办法和标准公开 评标办法和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办法和标准进行,不得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其他任何标准和办法作为评标依据。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中标结果公开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l~3个中标候选人并进行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建设部建市[ 2005]208L号第六条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要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并且公示的时间最短不应少于2个工作日。

确定中标人必须以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就是招标投标过程中所有的潜在投标人和正式投标人均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并采用统一的资审条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来进行评审。对于招标人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应的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规定的招标条件、程序要求办事,给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或正式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不得提出与项目特点和需要不相符或过高的要求来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将招标文件答疑和现场踏勘答疑或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等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所有投标人都有权参加开标会议并对开标会过程和结果进行监证。

对于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组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倾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得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以及进行部门保护等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评标时,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在评标时修改、补充。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及密封不完好的投标书都应拒收。投标人或者投标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社会关系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公正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不得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诚实信用原则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通过弄虚作假、欺骗他人来争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对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应当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投标括动的程序、安排准确及时地通知投标人,不得暗箱操作,应将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应按事先明确的合同条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搞“阴阳合同”,应实事求是地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提出的疑问。对投标人而言,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中标后,应按投标承诺组织机构人员到位,组织机械设备、劳动力及时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而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2005年8月,原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要对建筑市场各主体在执行法定程序、招标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诚信要求,并要求地方建设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诚信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招投标人必须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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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施流程?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

1、建筑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建筑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3、建筑工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4、建筑工程评标与定标: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标签: 建筑工程招标 招投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投标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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